长沙市和记AG人民政府关于区管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
天政发〔2021〕82号
长沙市和记AG人民政府关于区管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
为加强河道管理,保障河道行洪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《湖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>办法》《湖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>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区实际,现对我区区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本公告所称区管河道管理范围是指官桥湖河、南托港河、港子河的河道管理范围(见附件1、2、3)。
二、禁止在区管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及堤防安全的活动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《官桥湖河长沙市和记AG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方案》
2.《南托港河长沙市和记AG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方案》
3.《港子河长沙市和记AG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方案》
长沙市和记AG人民政府
2021年10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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